close
由於工作機構的緣故,這幾年來陸陸續續接了些兼職實習心理師,通常是在一月下旬開始前來詢問、申請下個學年度實習的機會。每年平均有兩位前來實習,算算也有十來位了;嚴格來講,近十年來總共督導超過二十位實習心理師,全職、兼職實習生都有,但以兼職實習生為大宗。
 
帶領實習生不是我的正式工作,不會有額外的加給或福利,然而,實習生有助於提升服務量:原本狀況不夠嚴重、尚未列入服務計畫的當事人,改由實習生接手,相對的我只要付出督導時間,以一換二或換三四,還有足夠心力處理較棘手或緊急的案子,想想也是值得。在這點上,實習生有案源、機構提升服務量、我增加服務品質、當事人獲得協助,想想,這是四方獲利、皆大歡喜的局面。
 
其次,抱持著當年也是受到別人照顧、如今才有機會成為督導的心情,想要趁機回報一下,在我能力許可的範圍內,對於前來申請的學生,我都是來者不拒,直到服務上限為止。最誇張的某一年,一個星期我就有三位實習生,外加一位受推薦而來的實習生,總共四位分散在不同的時間。這也間接提升我協調工作時間的能力,雖然是半強迫的啦。
 
再來,這也是想磨練自己功夫的好機會。接受督導訓至少是十年前的事情,在這些年來,固然直接服務沒有拋下,然而督導和直接會談還是有些差別,工作時間、討論意願、個人議題…等都不盡相同,更何況是個別差異。如何在一年的督導過程中,把實習生的生命經驗及諮商技術給整理一下,提升他們的接案及概念化能力,成為教學相長的機會。對我來說,這也是一種挑戰。
 
最後,在接案的這些年裡,看見自己有些成長與收穫,想要透過帶領實習生將自己的這些經驗傳承下去,對於中年大叔來說,看著實習生的成長與變化,有些兒像是看著自己的下一代在進步,這就純粹是個人深層的內在需求了。
 
* * *
 
今年才過完農曆年不久就接到申請,安排了時間在二月下旬面談,學生也在三月上旬答應了要前來實習。又過了兩三個星期,也因為這個學生的緣故,他的同學前來申請、約了面談,最後也答應了要前來實習。有了兩位實習生前來,我也向主管報告即將會有的生力軍。對主管來說有了助手,推廣業務大有幫助,他自然也樂觀其成。
 
就在五月初,我看到了有場免費講座,也另外想到要幫這些實習生辦理職前訓練,便用電子郵件和他們聯繫,問他們是否要前來參加這個免費的團體。先是隔了兩天,收到第一位實習生回信,他說因為通勤距離太遠,所以決定不來了;隔了一天又收到第二位實習生的來信,他說,由於下學期要搬出宿舍,從即將落腳的地方前來的話,通勤時間過遠,再加上個人興趣的轉變,所以也不會前來實習了。
 
喵的,從答應前來實習到現在,至少隔了一個月,這段期間完全不吭氣,然後在我提了免費講座之後,才不約而同打我槍,這是個雙響炮的概念嗎?要是我不寫信給他們,豈不是我被蒙在鼓裡,直到天荒地老?再不然,當我們機構是中途之家,給這些實習生當成備胎,還能從容去尋找其他機構/單位用,如果都打槍了還有這個降落傘可用?
 
退一步來說,我也會想,是否實習生害怕被我這個梅杜莎石化,再不然我就是應該要除掉自己的周處,也可能我頭上套了佛地魔的面具,又或者他們當我是乙姬,逛完龍宮就回陸地去了?
 
或許下次,對於申請者,我要跟他們說,等你們所辦來了公文才算數;嘴巴說了、電子郵件寫了都不算。幸好我還沒有發帖子、訂喜餅咧。
 
* * *
   
回頭再想想,前述的第一個什麼「四方獲利、皆大歡喜」的說法,只是枱面上的說法,畢竟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比較容易被接受,也比較容易說得出口。然而,第二、三、四的說法,卻是越來越靠近自己的內心,「沒有期待,沒有傷害」,正因為自己內心的想望在作祟,才會讓我想要抱怨;如果是不痛不癢事情,我才不會發廢文哩~ 
 
 
 
 
噢,對了,幸好他們第三位同學的公文來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en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