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直以來,覺得沒開車的自己好像是弱勢團體的一份子,即便我是好手好腳的-因為有太多貪圖方便的駕駛只想到自己,沒有顧慮到行人,所以像這種直接停在行人穿越道上的雞毛蒜皮,頓時讓我成了弱勢團體,走到對街去還得留意會不會被後方衝出來的車輛撞到。
偶而,也會遇到轎車變公車的情況,駕駛大概過去是大客車的司機,轉換成私家車後,忘了自己的車子體積縮小、也不能嗶嗶刷悠遊卡的上下乘客。
更偶而的情況是,將「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咖啡館」變成「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大剌剌的將車子停在人行道上,完全無視警察分局就在100公尺外而已。
至於那種為了省小錢無視不遠處的許多停車空位、執意把車停在路口轉角紅線處的駕駛,隨隨便便在路上都能看到,不勝枚舉。
什麼時候這個社會才能有那麼一點點進步呢?身為行人的我(包括那些也會離開駕駛座的每個人),常常會感慨。
* * *連結/制約* * *
騎乘機車強制戴安全帽,於1997年6月起全國實施,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處500元罰款。
維護騎士安全的法令,尚需強力執行才能見效,只因為罰了錢,會痛。沒載安全帽的騎士遇到警察攔檢,根本來不及載上安全帽,500元就飛了;然而那些貪圖自己方便的駕駛人,很少因為違規而即時接到罰單,所以不知道痛。
Pavlov 實驗中的狗,在看到肉流下口水的同時,也聽到響起的鈴聲,如此數次後,在肉沒有出現的情況下,狗只要聽到鈴聲也會分泌消化液,這是因為,狗腦袋裡負責聽覺、視覺、嗅覺、分泌口水等眾多生理感官的神經元都同時觸發、形成連結,綑綁成一組動作,因而對狗來說,即便是引不起食欲的鈴聲響起,也會形成一整組的反應,分泌出看得見的消化液。
這是學習,也是制約。
感謝台北市政府,提供那些貪圖方便而隨意停車的駕駛多了一些「制約」的機會(詳見新聞:公文已下達!北市公車「行車紀錄器」幫抓違停),想也知道,這個作法上路後,一堆人會抗議,什麼個人隱私、政府搶錢、又不影響他人…各種雨後春筍的不滿。當然也會有一堆人叫好。
再前不久,一篇文章引起我的興趣(詳見: 一個政府會不會貪污?研究:看「駕駛行為」就知道!),當人民貪圖方便又執法不嚴時(商人行賄方便自己獲利上百億,只需付出區兩億即可無事,見文章:3住宅案行賄 趙藤雄付2億免入監、葉世文判21年),還真的驗證了他們之間的關連…
* * *
改變,就從減少違規停車開始…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