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推」開,還是「敲」開,都已不再重要,
兩扇門,是要往裡「拉」才能開啟,只不過,在我那個年紀,
其實也分不清該如何才能開啟那扇有著因為常年歷經人手撫摸現出油亮黃銅原色的門把以及泡水數次上了暗紅油漆又因著日照露出底層木紋襯著斑駁掉落或裂開的漆的厚重木門,
所以在我努力向外推不動而猛力向內拉導致門把撞上我的眼窩差點兒讓我的眼珠子比看到林志玲瞪得還大腫得還高比葡萄還要大粒之後,只能痛得蹲在地上哇哇大哭,
跟著阿嬤在門口擺菜攤的阿母推了開門看到大哭的我,「橋」了揹在背後的弟弟然後把我給抱了出來。

這一刻,我終於窩囊的放了出來正式離開家門。

門外的空氣有比較香嗎?並沒有。

只不過,全台北市的電話號碼還是五碼的那個年頭,
街道上幾乎沒有機動車輛,多的只是黑色鐵馬來來去去,
烏煙瘴氣尚未能用來形容台北盆地的情形,因此少了油墨味、道林紙香味的空氣,
讓我打了個顫,忘了眼冒金星的疼痛。
事實上,看到大街的興奮跟那疼痛比起來,
興奮還要多上許多,
大概只有那個花了好幾十萬補身體到處傳出緋聞包養 passe 女星然後跑到國外大嚷沒有人權的某人第一次知道西班牙金蒼蠅可以讓他金槍不倒的興奮差可比擬。

噢,我怎麼知道?
那是我在抓了很多隻蒼蠅後悟出來的道理,所以我猜得到的,沒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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