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同事見我在打電腦,來到我旁邊坐下,
「聽說…」
然後,開始一些他的看法,與聽說,
然後,他的一些經驗與分享,
然後,給了我一些行事的建議。

「謝謝你。」
我完全只能聽而已。

對於這些道聽途說,真假交織而成,
有我認為是事實的,有我不認為如此的,有我一時之間難以反駁的,
全都包裹在同事的好意裡。

除了謝謝,我當時還真不曉得能說些什麼,畢竟,
這同事比我資深,在這行業裡的經驗非常豐富,
得到大老闆的賞識,也得到客戶的賞識,可說是招牌。

* * *
我在處理一些事情時,似乎也是打著好意的名號出發,
「我也很關心;我認為您的…」
「我對這現象頗擔心的;我建議您…」
這同事,大致說的就是這檔子事,只不過,
我是明著說,不論是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因為我以為,
行事要夠清楚,清楚的前提是不說暗話,
如果一個counselor-to-be說話都要彎來彎去,拐來拐去,
用的都是些曖昧溝通,那麼,我那衣櫃裡的白色短袍不如拿去燒了算了。

* * *
我又想到前一陣子,一位同事好意要幫我處理午餐之事,
儘管我推辭了對方的好意,我可以自己處理午餐的事,
對方仍是執意要表達他的善意,盛情難卻之下,
我只好又勉強自己順著對方。一個月之後,
他見我也試了,我仍然堅持著我的行事,
到最後他才不再勉強我。

* * *
有多少勉強是包裝在善意底下?
當我也是這般行事時,我能否知曉,
我所謂的善意行事,是針對第二人,還是第三人;
是相干的第二人,還是不相干的第三人?

* * *
問心無愧的是,我是直接對著相干的第三人與第二人,
而不是拐個彎,透過第四、五、六人來傳達我想給第二、二人知道的事情,
對,
這是令我很不高興的地方。

1.我是個很可怕的人,會張開血盆大口,將來人一口吞掉,還有口臭;
2.我是個很不通情理的人,除了見$$眼開之外,什麼天塌下來都不管;
3.我是個高功能自閉症患者,只會對有興趣的事情專心,其餘完全不看在眼裡;
4.我是個操著阿沙不入語言的外星人,沒有一個地球人聽得懂我的話;
5.我是個只會「關門,放狗」的人,除此之外什麼都不會。

最好是啦!

* * *
點了散瞳劑準備睡覺了,
卻又因為咳嗽不止,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好久,
開始滿腦子想的都是這件令我很不高興的事而更難入睡,
想著要怎麼出這口氣,想著要怎麼搞回去,想著要怎麼爆料…
本來想去PO在黑特版,不過,那裡的空間太大,PO沒多久就會被洗掉,
還是放在自己的BLOG裡比較實在。
乾脆起身,開始用力敲著鍵盤,把一肚子的氣與不爽打下來,
畢竟我要對自己的想法與言語負責,
而不是那些只會搞曖昧溝通,
擔心會傷了和氣,害怕會破壞和諧,然後又然後一堆的第四、五、六…人。

如果說,這個社會,或說這個工作環境都是這樣子在維持表面和諧,
暗地裡卻是用著各式各樣的手段在操縱他人以獲得符合自己利益的事,
那麼,岳不群永遠存在著。

會,這種事我也做過,我承認我是小人。
只是一旦穿過白色短袍,那顏色已經滲進我的骨子裡,
我也只能當個表裡如一的小人,因為,
我對自己的動機、行事,要比多數人來得清楚。

* * *
難怪我不想PO到黑特版,因為黑特還不夠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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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n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